窮爸爸的債務 窮爸爸的債務 陳業鑫 同一天的報紙,頭條是少年因為不堪父親欠債拖累家人,持刀弒父,但要債的奪命連環叩仍繼續打進這個悲苦的家庭;翻到財經版,談的是財政部研究遺產稅存廢的結論,是「宜減不宜廢」。從這兩則新聞,可以看出一個 結婚西裝臺灣,兩個世界的M型化現象,不僅普遍存在於生活 的各個層面,就連人死了,要面對的問題也是M型化:富爸爸的兒子面對是減免遺產稅的問題;窮爸爸的兒子縱使殺了窮爸爸,不懂得聲請拋棄繼 西裝外套承或限定繼承的話,問題不僅沒有解決,還要繼承窮爸爸的債務。 各位或許會問,二十一世紀的臺灣,還有這般野蠻的法律嗎?有,當然有,就是民法繼承編第一一五三條第一項:「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?房屋貸款A負 連帶責任。」意思就是身為卡奴、債奴的窮爸爸縱使被逼死了,債務仍然不會消滅,窮爸爸的兒子會繼承這個卡奴的身分。債權人還是可向窮爸爸的兒子追討,不管 這個兒子是襁褓中的嬰兒、小學生、大學生 還是成年人, 租房子在債務還清前,世世代代都是卡奴、債奴。除非你懂法律,懂得要在窮爸爸死後短短二至三個月期間,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。 問題是,我們的國民教育課程中,曾經教導民眾這樣的法律知識嗎?如果沒有,意思就是不懂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 土地買賣繼承的,就注定世世代代淪為卡奴、債奴,有如印度 種姓制度下的「賤民」階級,永世不得翻身! 面對如此野蠻的法律,身為第一線審判工作 者, 聆聽著這些窮爸爸的小孩的哀嚎:「難道不懂法律就該死?」也不得不擲筆長嘆。我也曾經嘗試以此條法律規定違 酒店兼職憲為由,聲請大法官解釋,但因才疏學淺,無法符 合程序上的要件,大法官決議不受理。所以到目前為止,依照大法官的見解,恐怕這些窮爸爸的小孩,確實因為不懂法律就該死了! 窮爸爸的小孩要翻身,目前只剩修法一途。現在法務部正組成修法小組研擬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, 面膜不過在這整個過程中,恐怕是富爸爸的聲音會壓過 窮爸爸。我已聽到許多諸如「繼承債務案例不多」、「改成限定繼承制會加重法官負擔」等等富爸爸式的說法。當然,我們的國會議員,從他們財產申報的資料看 來,幾乎也都是富爸爸,讓我對於修法感到悲觀。 不過,人世間總還有公平、正義、人 酒店經紀性、悲憫吧!在這裡要拜託還願意關心窮爸爸的小孩的立法委員,主動提案修法,不要再等下去了。多等一天,就會多製造悲劇,窮爸爸燒炭,至少已經付出生命的代價,債務就跟著入土吧!願上帝看顧此事,帶領窮爸爸的兒子越過債務的紅海。 在修法之前,還是請大家多多注意身邊窮爸爸死亡後帶來的法律風險,請翻一 酒店工作下居家 必備的六法全書,翻到民法第一一三八條,確定繼承人的身分跟順位,再翻到第一一五四條以下,看看限定繼承如何辦理。如果債務實在太多,就直接翻到第一一七四條以下,趕快在二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,不然在少年殺了窮爸爸後,問題不僅沒有解決,還會繼續禍延子孫。     (作者為高雄地方法院法官) 太平洋房屋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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